為了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中介機構的管理,規范中介機構服務行為,鄭州市科技局根據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行中介機構“黑名單”管理。鄭州市科技局從未指定及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高企認定咨詢服務,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以鄭州市科技局的名義開展中介咨詢相關服務,并收取中介服務費用。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中介機構等組織,將被納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等相關工作,其服務企業的認定申報材料,鄭州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二、加強事后監管和懲戒力度。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過程的動態跟蹤,對短期內大量出具與業務能力不匹審計(配鑒)證報告的事務所,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對提供企業申報數據與事實明顯不符、經核實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和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三、鼓勵企業完善管理和自主申報。鄭州市科技局將會同各開發區、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力度,引導企業正確看待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樹立自主申報的意識,將申報認定過程作為提升企業科研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契機和途徑,支持企業內部培養專業團隊和專職人員統籌高企內部管理和認定申報工作。企業作為申報主體,申報材料應準確、真實、合法、有效、無涉密信息,如有虛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不予推薦申報或撤銷高企資格。
特此通告。
鄭州市科學科技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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